【安徽 合肥全市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即日起恢复经营!】
合肥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服务业复工复业的通告”(第30号)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推进服务业复工复业,加快推动城市常态化运行,现通告如下:
一、复工复业范围
影剧院、歌舞厅、网吧、酒吧、KTV、游戏厅、茶楼、棋牌室等娱乐场所,保健推拿、美容美发美体、洗浴足浴、室内游泳馆等各类休闲健身场所即日起恢复经营。线下培训机构暂缓开放。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即日起恢复省内经营活动,跨省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暂缓开放。
二、明确工作要求
(一)强化消杀通风。停业后首次恢复营业的消费场所要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和安全检查。开放后继续加强营业场所消毒清洁,确保室内空气流通,不得使用中央空调系统。
(二)抓细防控措施。积极推行“安康码”管理,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管控制度。必须安排专人维持秩序、检测体温,督促提醒消费者戴口罩。鼓励采用线上预约方式进行消费,严格控制营业场所客流,在店客流量不超过总量的50%,保持进店人员安全间距不小于1米,网吧、KTV等空间封闭的经营场所人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发现业主、员工及顾客存在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属地街道(乡镇),并实施隔离、送医等措施。
(三)建立追溯制度。经营主体要建立顾客信息追溯制度,收集消费者的有效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确保能追溯到每一名消费者。结账时优先使用手机扫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四)做好安全保障。经营主体要严把人员、物资、设施设备和原材料安全关口,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从业人员必须落实戴口罩、勤洗手等自我防护措施,每日早晨上岗前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不得上岗。
三、落实防控责任
(一)落实主体责任。经营主体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遵守合肥市疫情防控要求。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卫健、商务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服务指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动服务业有序复工复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如有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6日
【贵州 商场全面开放、游乐园等场所恢复开放!】
3月25日,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调整有关生产生活服务业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有关生产生活服务业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全力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建立与我省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现就我省有关生产生活服务业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恢复正常运行,继续强化职工健康管理,尽量减少人员集聚,控制会议规模、时长和人群密度。来访人员应扫描“贵州健康码”,持绿色或黄色健康码方可进入,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
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诊疗服务,除省级指定的183家发热门诊外,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开设发热门诊,必须按发热门诊标准设置并经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估合格后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方可开诊。
三、各类餐馆(含食堂、酒吧、咖啡馆、茶楼、农家乐和已备案的夜市摊点等)全面开放,继续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扫描“贵州健康码”进入制度,持绿色或黄色健康码方可进入餐馆用餐。做好通风换气和消毒等措施,免费提供速干手消毒剂,服务人员均须佩戴口罩,就餐人员使用公筷公勺。原则上每位餐座间距须保持在1米以上,接待量不得超过正常容纳量。鼓励外卖送餐。
四、旅游景区景点和公园全面开放,进出人员须检测体温、扫描“贵州健康码”,持绿色、黄色健康码人员方可进入。如需排队进入时,人员间隔须保持1米以上。在旅游景区景点和公园内,游客不得直接接触野生动物。
五、体育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游乐园、美容美发馆、照相馆、健美健身房等文化娱乐公共场所恢复开放,进出人员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扫描“贵州健康码”,持绿色、黄色健康码人员方可进入,接待量不得超过正常容纳量。做好通风换气和消毒等措施,免费提供速干手消毒剂,服务人员均须佩戴口罩。
六、商场、超市、商品交易市场(含农贸市场和城区菜市场)、已备案的零售摊点等全面恢复正常,进出人员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扫描“贵州健康码”,持绿色、黄色健康码人员方可进入,接待量不得超过正常容纳量。继续关闭活禽市场。
七、金融服务、装修、家政和家电维修上门服务、邮政快递服务等民生服务业全面恢复正常,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扫描“贵州健康码”,持绿色、黄色健康码人员方可进入服务区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下发的疫情防控有关指令与上述规定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5日
【广西 游戏游艺等文化娱乐场经当地指挥部同意后开放】
广西文化和旅游行业加快全面复工复产
工作指引
根据2020年3月23日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所涵盖范围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艺术馆、博物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文艺院团、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星级饭店、民宿、旅行社等文化旅游场所和经营单位。
二、总体要求
(一)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全区各类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有序开放运营。
(二)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复工复产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要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善和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各类安全提示警示,提前组织风险评估,确保达到开放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
(三)加强监督指导。全区各级文化和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在地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检查,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在复工复产前组织全员疫情防控知识、应急处置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员工履职尽责、疫情防控、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强化人流管控。对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对外营业和开放场所,倡导采取实名制门票预约、智慧引导等方式,控制人流总量、科学疏导客流,做好人员疫情防控。
(五)妥善应对突发疫情。复工复产期间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应按照我区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指引迅速处置,对有关人员及时安排隔离,并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防疫、文化和旅游等相关部门报告。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级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发布各地公共文化场馆、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酒店等恢复开放信息,加强公共科普防疫知识宣传,共同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
三、复工复产措施
(一)公共文化场馆(站)。
1.管控好入馆人员。鼓励实行预约制等措施,合理安排开放区域和开放项目,控制瞬时最大承载量。原则上日进馆人员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科学设置出入口,落实好实名登记、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2.调整服务方式和内容。在服务台增设1米以上等待线,鼓励使用自助服务设备减少人工服务。参观和阅览区域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原则不举办线下讲座、培训等人员聚集活动。重点加强线上服务,整合数字文化资源,继续推出网上借阅、讲座、展览等服务,进一步丰富线上文化产品供给。
3.加强场馆消杀工作。每天开馆前和闭馆后,对场馆进行全面消毒。对电梯按钮、电子导览设备、电子触摸屏等公共设施设备以及公共空间定时消毒。图书馆对回流图书实行“一人一用一消毒”。
(二)旅游景区、度假区和乡村旅游区(农家乐)。
1.做好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购票窗口、游步道、主观景台、公厕、停车场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消毒,提前做好景区开放区域设施设备安全检测。
2.控制游客流量,倡导采取网上实名制分时段、间隔性等方式安排游客入园。一般日接待客流量不超过核定日最大承载量的50%,瞬间流量不超过核定最大瞬时流量的30%。
(三)星级饭店、民宿。
1.建立入住人员体温检测、实名登记、信息填报制度。
2.加大餐厅、茶室(咖啡室)内餐桌间距,适当保证客人间距,尽量避免面对面就餐。
3.落实客房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严格做到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对循环使用的餐具进行高温消毒,倡导使用一次性餐具。
4.加强星级酒店、民宿的公共场所管理,控制大堂或大厅人员聚集。
(四)文化娱乐、营业性演出场所、旅行社。
1.上网服务、游戏游艺、歌舞娱乐等文化娱乐场所开放工作、旅行社经营广西区内团队旅游业务工作、公众聚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报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开放。
2.暂停经营旅行社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业务和出入境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具体开放时间由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其他领域。
全区各级文艺院团、各类文物保护和考古单位在落实好防控措施前提下,可逐步恢复对外演出,有序开展露天、野外的考古和施工作业。